关于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
师资培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相关院校:
为推动电子商务师职业的发展,加强职业培训教师队伍建设,提高电子商务师职业人才培养质量,促进“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电子商务专业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与实际操作能力,做好全国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基础工作,应各地院校专业教师要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将于2021年7月在举办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师资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以《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为教学大纲,《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二级)培训教程》为教案,通过专家授课,系统学习,加强电子商务专业教师的理论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
二、主要培训内容
(一)电子商务职业能力体系介绍;
(二)电子商务师职业标准修订研讨;
(三)电子商务师职业鉴定考核方案;
(四)电子商务师二级职业定位、特色介绍;
(五)电子商务运营、网络营销、数据分析串讲、案例分析;
(六)电子商务院校、企业经验分享。
三、培训形式
理论与实践操作相结合,采取专家集中面授的培训模式。
四、培训对象及资格认定
(一)已获批准、正在申请或准备申请成为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机构的办学单位指定的授课教师和技术管理人员;
(二)从事电子商务或相关专业教学的专业教师、专业带头人等;
(三)从事电子商务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的相关人员;
(四)电子商务企业的管理、运维人员;
(五)参加培训的人员须具有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互联网。各单位选派的教师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从事电子商务教学工作2年以上,并且有电子商务项目的实践经验。
(六)参加培训学员符合条件并经考核合格者,核准颁发《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五、组织实施
(一)主办单位: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电子商务专业委员会
(二)承办单位: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六、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报到时间:2017年7月26日;
(二)培训时间:2017年7月27日至7月31日;
(三)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7月15日;
(四)培训及报到地点:广西·南宁(详细地点收到报名表后以确认函形式通知)。
七、报名及交费
(一)填写《国家职业资格电子商务师职业师资培训报名表》,发送电子邮件至shuhg@chinact.org.cn;
(二)培训费:5600元/人;
通过银行汇款至:
户 名:北京中鸿网略教育技术有限公司
账 号:1100 6066 8018 0100 0154 9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世纪城支行
(三)将汇款底联发送电子邮件至shuhg@chinact.org.cn,同时说明发票填写要求;
(四)报到当日领取培训资料;
(五)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面授报到时提交书面论文一份,身份证、学历、职称证书复印件各一份,三张二寸彩色白底照片。电子版论文、电子版照片在7月20日前发送到shuhg@chinact.org.cn。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